随着天气转凉,在阳光明媚的时候,大家都会选择出去走走,晒晒太阳,感受阳光的温暖。但是,你是否了解,有些药吃完后是不能晒太阳的呢?
什么是药物的光敏反应
有些药物服用后,在光照的刺激下,可引起人体过敏反应,这类药物叫光敏药物。药物致光敏反应的主要表现有:在光照皮肤处出现红斑、水肿,同时伴瘙痒、灼痛或出现色素沉着,严重者可有水疱,水疱溃破后可形成溃疡或糜烂。
常见的光敏药物
1.部分抗菌药物
光毒性反应发生率较高的是喹诺酮类药物,即药名中带有“沙星”类的药物,其引起光过敏反应和药物本身的结构有关。引起光毒性反应的作用强弱顺序为:司帕沙星>洛美沙星>氟罗沙星>托舒沙星>环丙沙星>依诺沙星>诺氟沙星>氧氟沙星>左氧氟沙星。
2.部分非甾体类抗炎药
这类药有阿司匹林、双氯芬酸钠、吡罗昔康、美洛昔康、萘普生等、萘普生等,可出现假卟啉反应,表现为挫伤、手和脚的瘢痕等症状。
3.部分心血管药物
这类药物中引起光过敏反应的包括胺碘酮、奎尼丁、硝苯地平、尼莫地平、卡托普利、依那普利、吲达帕胺等。胺碘酮的光毒性反应为蓝灰色色素沉着、金褐色色素沉着、皮疹;依那普利、奎尼丁可导致光敏性、扁平苔藓样湿疹。
4.部分降血糖药
正在服用格列本脲、格列美脲、格列吡嗪、格列齐特等磺酰脲类降糖药的患者,要注意到这些药物可引起光变应性、扁平苔藓样变、假卟啉反应;二甲双胍则会导致光敏湿疹和唇炎等反应。
5.部分降脂药
此类药物如吉非罗齐、非诺贝特、辛伐他汀、阿托伐他汀、普伐他汀等,其主要光毒性是对皮肤的副作用,辛伐他汀导致慢性光化性皮炎和多形性红斑;阿托伐他汀可造成光照性红斑并发水肿。
光敏反应的预防和处理
1.在使用光毒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天,不能晒太阳,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。
2.在使用该类药物时,如外出应注意皮肤防护,如涂擦防晒霜,撑遮阳伞等。若出现皮疹后立即停药,必要时到皮肤科就诊。
3.光敏性药物的毒害一年四季均可发生,特别是在夏季进行户外作业、外出游玩等情况时更应警惕药物光毒性的发生。
注意:若不能缓解光敏反应出现的症状,应及时到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。